1月21日,檢查組在友好百盛超市內檢查商品保質期標誌。
  亞心網訊(記者 關鴻江 通訊員 羅君慧)昨日,記者從烏魯木齊市工商局瞭解到,烏魯木齊市主城區大型超市查驗小票的行為已基本杜絕。
  從1月20日開始,烏魯木齊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聯合經濟檢查大隊,前往首府部分大型商超對是否存在查驗購物小票、商品包裝是否符合規範、商品促銷價格是否規範進行檢查。
  在兩天的檢查中,檢查組前往天山百貨、匯嘉時代、友好百盛、友好商場等大型超市,均未發現查驗購物小票的行為。
  從1月16日起,烏魯木齊市工商局明令叫停超市查驗消費者購物小票的“霸王條款”,若超市強行查驗消費者小票,或將受到最高3萬元的處罰。
  烏魯木齊市工商局消保處處長翁健介紹說,按照《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規規定,超市專門查驗消費者購物小票的行為,屬於單方制定的不公平格式合同條款,未征求消費者同意而制定,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早在2005年,中消協就曾表明觀點,經營者維護自身利益不得以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為代價,購物出門保安再驗小票,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停止其侵權行為。
  即日起至2月20日,烏魯木齊市工商局將加大對涉及節日的重要商品、重點市場及重點區域的監管力度,對擾亂節日市場秩序的違法違章行為嚴格查處。
  烏魯木齊市工商局消保處副處長金雪川提醒消費者,如果遇到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可通過12315投訴熱線向工商部門申訴、舉報,工商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
  1月21日上午,在友好百盛超市的出口,家住西山的市民牛先生拿著購物小票走出超市出口,“現在不查小票了。”牛師傅告訴記者,他經常來友好百盛買東西,以前每次出門總有人要在小票上劃一下,感覺很麻煩。“上周來還在劃呢,現在你給他,他說不需要看了”。
  記者在首府幾家大超市出口看到,雖然超市取消了查驗小票,但很多市民已然習慣了離開收款台後,一手拎著商品,一手攥著購物小票,以備查驗。
  在王府井百貨超市出口處,記者註意到,購物並離開收款台的20位市民中,有14位市民主動將小票遞給出口處的安檢人員。“(現在)不查了,還真有點不習慣。”在民主路附近一家單位上班的周女士說。
  對於設置查驗購物小票環節的初衷,首府多家超市坦言,基本都是因為擔心收銀員因忙碌或疏漏而漏刷了商品,由此造成超市損耗增加。
  友好百盛超市客服部相關負責人認為,作為超市的一種內部管理方式,查驗小票並不是針對消費者,這樣做不僅能讓收銀員更加細心,也能對一些習慣性偷盜行為加強防範。
  友好商場超市客服部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取消查驗小票是出於對顧客的尊重,但這讓收銀員的壓力增加了,因為少了一個監管的關卡,收銀員必須點清結賬的貨物。
  記者註意到,雖然超市取消了查驗購物小票環節,但多數超市的出口處仍有專人值守,部分超市客服部負責人表示,一方面為顧客提供服務,一方面也是儘量減少物損。
  烏魯木齊市工商局消保處副處長金雪川介紹說,消費者從超市購物,支付相應的費用後,消費者和超市之間的購物合同就已經結束,商品的所有權也發生了轉移。此時,購物袋里的物品還有購物小票,都成了消費者的私人物品,超市方自然無權採取二道門驗票蓋戳辦法來查驗這類私人物品。
  金雪川表示,超市檢查購物小票後才讓消費者離開,使消費者人身自由受到了限制,也隱含被懷疑存在偷竊行為、名譽權和人格尊嚴受到侵犯的可能。
  金雪川認為,取消小票查驗,就是讓商家做到規範經營,也能為消費者提供更好的購物環境,讓消費者真正“放心消費”。
  (編輯:曾麗)  (原標題:霸王條款被叫停 烏魯木齊大超市劃小票“不見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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