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於做好2015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嚴禁年底突擊花錢。嚴格財經紀律,勤儉過節、文明過節,不得以任何名義年終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不得用財政性資金舉辦年會、經營性文藝晚會。保障幹部職工按規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12月26日《新聞晨報》)
  幹部職工福利待遇已是老生常談之事。而隨著社會經濟生活物質水平的提高,幹部職工應有的工資福利待遇卻是十年如一日不見漲。雖然每年會有一些滾動或晉級調資,但所漲比例卻遠遠落在了物價上漲指數的後面。尤其是在八項規定等禁令和高壓反腐態勢下,幹部職工的正常福利待遇也被拿掉了,正如此前《人民日報》發表的題為《反腐不應該反職工福利》評論文章所言。
  不過,雖有輿論媒體的呼籲,但各級地方政府仍是不為所動,為了不觸犯八項規定等一系列“幹部禁令”,不管是幹部職工正常的待遇和福利,還是不正規的錢物發放,如電話費、加班值班費等,都一刀切式地取消了。這著實讓人不敢恭維。如此以犧牲幹部職工正常福利待遇為手段的反腐敗工作,不僅難聚幹部職工心力,更是歪曲了中央的反腐本意。
  當然,中央“打虎滅蠅”行動開展以來,腐敗分子紛紛落網,效果顯著,得到了廣大幹部群眾的大力支持和肯定;而嚴格財經紀律等要求,更是鏟除貪污腐敗土壤的有效舉措,防止貪污腐敗現象的發生。但這也不能以拿掉幹部職工正常的福利待遇為代價。否則,這不僅影響了幹部職工的利益,更是影響了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
  而此次,中辦國辦下發通知,要求保障幹部職工按規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可以說,無疑是對“反腐不應該反職工福利”的再次助力,也給各級政府部門以犧牲幹部職工正常福利待遇為代價的反腐敗工作敲響了“警鐘”。但僅僅靠這麼一份通知精神,就想成為保障廣大幹部職工正當福利待遇的救命稻草,似乎還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正所謂,依法治國的精義在於依法治“官”。因此,要保障幹部職工按規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還需依法“入保”。既要嚴格按照黨紀黨規,依紀依法查處違紀違規發放錢物獎勵行為,還要按照法治建設要求,將違反《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予以糾正整頓或查處,更要進一步明確幹部職工正常的福利待遇,出台相應的具體操作細則,並強化政策落實的執行監督力度。如此,才能更有利於該通知精神的貫徹落實,也才能依法維護幹部職工的正常福利待遇。
  文/唐亦瑭
  
  (辣味時評,一掃就行!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  (原標題:正常福利待遇還需依法“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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